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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为了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都有这些激励

发布时间:2019-11-20   信息来源:建造师直聘网   浏览次数: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年来,我省建筑业发展迅速,建设能力不断增强,产业规模和企业实力不断提高。但是,建筑业的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加快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企业核心竞争力、监管体制和机制的高质量发展,在发展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以及建筑技术的创新。政府通过省人民和民政厅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关于加快转型的意见》,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关于推进建筑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一是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规范保证金管理,禁止设立新的保证金,逐步实现建设领域建设项目各项保证金和工程保险的置换。工程竣工前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风险评估、控制和事故预防等方面的作用。在施工过程中实行结算制度,加强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管理,加强工程款的支付保障。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改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环境。规范施工单位履约行为,严格合同履约监督。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结算的,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权属登记,将工程款恶意违约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实行信用联罚。建立贵州省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动态管理体系,采取“政策直通车”、“服务专业户”、“一对一”等形式落实到户。各级政府负责人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应当至少联系一家建筑企业。2019年至2021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超过12%。到2021年底,建筑业增加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

两个。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强对放管权和事后监管,探索部分建筑企业“承诺先行、管理动态核查”试点。优化规范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流程,制定《贵州省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管理办法》。简化注册者的认证流程。新建施工企业可以同时申请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可提前申请考核批准。在贵州省投资10亿元以上的企业,如特级总承包企业、甲级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甲级房地产企业等,积极支持在贵州省设立子公司,申请建筑企业资质。

三、进一步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加大对地方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定期评选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贵州省建筑业“十大品牌”、建筑业百强企业、造价咨询等,等30家从事工程质量检测、监理、勘察、设计、总承包、BIM技术应用、工程咨询全过程,并有20家装饰、装配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加快国有建筑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建筑业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民营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各地建立建筑业联盟,形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建材供应、金融服务等联合合作机制。支持我省建筑企业与中央企业和省外大型建筑企业建立联合体,共同参与省内外项目建设,享受当地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的相关政策。以总承包方式投资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培育我省建筑业重点企业或企业联合体。

四、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人才培养和就业制度改革,鼓励建立职业培训基地,大力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含在册人员)培训,支持引进建筑业高端人才。无论是一级还是一级,工程技术人员都取得了工程领域的专业资格。可直接申请相应的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专业资格的,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专业中级职称。有资质的总承包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施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水平鉴定,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场所建设,完善技能鉴定、职业技能水平鉴定等多种评价体系,制定贵州省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就业标准。建立省级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农民工银行工资分配制度,制定农民工银行卡“一卡通”政策,按照“谁用谁负责,总承包方负责”的原则,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五是进一步推进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走出去”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即推进“一带一路”沿线企业(36号,2018年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充分发挥我们在桥梁、隧道、公路、水利、能源、电力等领域的工程企业作用。比重。与优势相比,集团支持磷石膏新型建材等产品参加国外展会,拓展销售市场。鼓励相关企业搭建国内外营销服务公共平台,为施工企业出国提供服务,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标准化水平。

六、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加快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转变,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加快相关技术服务标准、招标文件模板等配套体系建设,定价基础和合同模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等方式开展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鼓励省级咨询单位与国内外工程咨询公司开展合作。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使用EPC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民间投资项目使用EPC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七进一步加快预制构件的发展,加快以钢结构、混凝土结构和现代木结构为主的预制构件的发展,积极帮助取得国家或省委建设示范基地的企业申请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到2020年底,新开工投资项目中,1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设,15%以上地区积极推进,10%以上地区鼓励。各地要明确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全装修住房比例。在项目投资审批过程中,要加大政府对公共建设项目的投入。招标、拍卖、供地的建设项目,应当在供地计划中明确预制构件的有关要求。鼓励企业建立建筑预制构件生产、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实行建筑预制构件出厂监理制度。建立建材从生产到使用的质量追溯机制,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八个。进一步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努力扩大绿色建筑标准覆盖面。从2020年1月1日起,贵安新区六个地级市、三个自治州、直辖市规划区的新建民用建筑将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城市规划区将按照以国有投资为主体的公共建筑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按照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绿化,设计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绿色生态居住区和居住区建成后,绿色建筑面积不低于50%;到2020年底,全省新建城市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进一步完善建筑产品节能标准,建立产品发布制度。加强和改进绿色建筑管理,建立绿色建筑等级、预制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非传统水源利用(含建筑中水利用)等绿色建筑控制技术指标联动机制,推进绿色建筑,规范和优化绿色建筑实施阶段的管理程序,通过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推动磷石膏、绿石、建筑业深度融合发展。从2021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新建城市民用建筑将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九、进一步深化招标制度改革,完善招标人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招标人自主权,简化招标程序,开展评标分离制度试点,实行分类监督。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评标等资源互联共享,规范远程评标。对依法不得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决定是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平台交易,并发布招标备案撤销后的监管措施。加强招投标主体责任追究,扩大招投标过程中信用信息的规范应用,将企业信用评价纳入招投标条件,依托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限制失信主体参与招投标活动,禁止严重违法失信的主体参与招标活动并依法进入市场,实行信用评价的综合评价方法,在招标活动中的权重应控制在10%。对扶贫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在招投标中给予信用评价分。依法可以自行建设的PPP项目不招标。加强对建筑设计队伍的保护和设计方案的建筑创意,突出在评标中对建筑设计水平的优先评价指导,鼓励将企业的质量安全纳入评标因素。

10个。进一步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开展“智能工地”建设,重点推广应用BIM技术,推动BIM、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综合应用。,将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入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促进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的交付和应用,提高我省建筑业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筑。深化省级建筑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优化信息共享和发布,进一步完善相关主题数据库。推进电子许可,逐步推行电子平行审批、智能审批、网上动态审批等审批服务。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在线报告制度,实现质量安全在线评估、预警、控制和现场核查相结合,实行差别化监督。依托贵州省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建立贵州省建筑企业网络化、专业化、跨部门的统计数据网络报表系统,开展建筑业大数据分析。

十一、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和创建优质工程 加大建筑业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突破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应用。加大重大装备和数字化、智能化工程建设装备研发力度,全面提升工程装备技术水平。支持企业创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强建筑业新技术和先进工法推广,支持建筑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实施税费减免,对企业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按规定给予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出台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建筑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强化建筑业产业带动和产值入统。

12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补偿力度,支持各级政府将建筑业纳入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范围。建设优质示范工程,加大对优秀企业、项目和个人的支持和鼓励力度。当地企业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优质工程奖”、“黄果树杯优质工程奖”、“贵州省优质工程奖”等国家和省级相关奖质量主体结构工程创造奖、贵州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鼓励企业注意注册地政府对设计行业综合监理甲级资质、产值和税额达到前列的给予奖励在这个地区。预制构件列入“黄果树杯优质工程奖”、“贵州省优秀主体结构工程奖”、“贵州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培育计划,并加分。对年产值在100亿元以上的特级施工企业、甲级监理企业、甲级综合设计企业或国有企业,以及省外大型优势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或子公司,优先保障企业生活用地。对总部迁往我省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可按照我省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办法给予奖励,优先满足企业在用地、融资、人才保障等方面的需求。

十三岁。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担保、保理、保险、担保等金融产品。积极开展工程综合保险和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在银行担保和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的基础上,推行投标担保、工程付款担保、合同履约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和质量担保、工程担保保险等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总经理部和建设单位不得拒绝提供非现金担保,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人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保函。定期编发国家、省及有关部门支持企业发展的补贴、资金和税收政策,引导施工企业积极申报,争取投融资支持。支持建筑企业上市和债券融资发行。鼓励生产经营正常、暂时困难的建筑施工企业继续稳步发放贷款,不要盲目挤占贷款。发展绿色金融,促进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可再生能源、现有建筑改造等领域的绿色、优质发展。

十四岁。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依法严肃追究和曝光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加强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暂停或者吊销具有附属证书的注册执业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等违法行为,直至终身禁止。企业应当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社会监督机制,支持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合理表达质量安全需求。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和纠纷协调处理机制,明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期限,定期向国务院和国务院报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情况公开。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施工,严格执行超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制度,加强超高层建筑抗震、防火、节能管理。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开展工程质量改进行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工程安全标准化、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创建活动,结合省级评选实施项目示范带动。实行主管部门和施工质量责任主体(施工、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试验)的终身监理责任制,突出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十五”是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不断规范建筑市场,强化“双随机、双公开”和“网上监管”的检查模式,增强建筑市场“违规治规”力度。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监理制度,加强企业资质和人员资质动态核查,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依法清理“持证”人员。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从业人员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及时公布有关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抽查结果等信息,实现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制定建筑市场主体,对违法建筑市场主体实行联合处罚。加快信用承诺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方法,获取建设单位信用信息,将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监管范围,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十六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统计监测。相关行业协会需要进一步完善行业和从业人员自律机制,协助政府开展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研究,规范行业秩序。做好行业发展的统计监测,结合大数据分析,对建筑业的市场支配地位、经营状况、行业规模、发展趋势、政策需求等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定期发布建筑业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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